高校基础课任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简章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5-01-20浏览次数:40

一、项目简介

为推动我国高等院校教学改革,提高基础课任课教师的双语授课能力,促进各校双语教学工作的开展,培养出能在国际舞台上参与竞争的各类优秀人才,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设立了“高校基础课任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

本项目执行期5年(2002-2006年),年派遣规模约200人。被录取人员将统一派往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教育水平较高的英语国家,派出时间为次年春季或秋季,留学时间为一学期(19-24周)。被录取人员在外期间的语言培训及授课实践由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

本项目主要面向“211工程院校”,其他院校如有需求,亦可推荐合格人选。

二、选派专业和申报名额

选派专业:信息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数学、化学、物理、生物、地质学、机械基础、力学、电工电子、工程图学、基础医学、心理学等。

申报名额:每校限报4-5人

三、申请办法

本项目由各高等院校主管出国留学的部门(人事/外事处)协同教务处根据双语教学的实际需要统一组织申报,申请材料需由各有关院校统一提交当地国家出国留学基金申请受理机构(简称受理机构)。受理机构地址、电话等请查阅“各受理机构通讯录”。自2005年1月5日起,各受理机构将提供有关咨询并受理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05年3月10日。

四、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

1.应符合《200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拔简章》中规定的基本申请条件;

2.应是高等院校具体从事双语教学工作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且学成回国后将继续从事基础课双语教学工作;

3.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包括硕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外语要求

1)外语水平原则上应达到选拔简章中规定的合格申请条件;

2)被推荐人选如被录取,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予派出:

a.PETS5成绩:笔试55分,听力18分,口语3分(成绩有效期2年)

b.IELTS成绩:6分(成绩有效期2年)

c.近十年内曾在国外留学一学年或工作一年以上

d.通过留学基金委为该项目组织的英语面试

e.参加留学基金委为该项目统一安排的英语高级班培训并通过统一结业考试

5.教学经验:

a.已从事本科教学工作三年以上,并将继续从事相关本科教学工作。

b.信息科学和生命科学教师应实际从事信息科学和生命科学本科教学工作两年以上,并将继续从事相关本科教学。

各高校在推荐信息科学和生命科学教师时,应考虑队伍结构,力争大学双语授课四年不断线。

五、应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高校基础课任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2.《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

3.《单位推荐意见表》

4.个人工作简历

5. 身份证复印件

6.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8.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9.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复印件

10.推荐院校公函(各校须为所推荐人选统一出具推荐函,公函须有文号、学校公章及推荐人员名单)

申请人在提交材料时,须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和评审费共计人民币500元/人。

需要注意的是:

1)如果申请人已通过IELTS考试或PETS5考试,应提供成绩单复印件(考试成绩有效期2年)。

2)《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中手机号及E-mail地址必须填写完整。

六、评审、录取及外语培训

留学基金委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为初审合格但英语水平未达到派出标准人员统一安排英语面试。面试结果将分为“直接派”、“培训后派”及“不派”三类。留学基金委将为“培训后派”人员统一安排半年的英语高级班培训,参加培训人员需参加培训部英语高级班统一结业考试,合格后方予派出。

初审合格且英语水平已达派出标准及面试结果为“直接派”人员,将直接予以录取并安排派出。

七、资助内容

本项目被录取人员在外期间的奖学金、培训费及往返国际旅费均由国家留学基金负担。

八、有关高校应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保证留学人员回国后及时进入双语教学岗位。留学留学基金委将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对本项目派出人员留学效益及回国发挥作用情况进行评估。

九、项目执行机构

留学基金委秘书处出国事务部

联系人:王盛、郭丹青

联系电话:010-66413182-807、806

传真:010-66413281

E-mail:shwang@csc.edu.cn dqguo@csc.edu.cn

附件:高校基础课任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

关于准备2005年《高校基础课任课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的说明

《单位推荐意见表》

《CSC出国留学基金申请人员信息一览表》、《CSC信息一览表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