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文件
东大委[2005]30号
关于在全校范围内选拔、增补常务副校长和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校长的通知
各校区工委,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委、办,工会、团委:
我校《关于我校行政领导班子换届的请示》(东大委[2004]88号)上报后,教育部于2005年2月17日答复我校,暂不进行行政班子换届,只对现任行政班子进行局部调整和个别增补。根据教育部的意见,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和需要,经研究决定,于近期对校行政领导班子岗位设置及分工进行局部调整并对领导班子缺额岗位进行选拔增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任校级行政领导班子总职数不变,仍为8人。其中:校长1人,副校长6人,兼职副校长1人(由校党委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兼任)。
二、设立常务副校长岗位,分管本科教学,协管财务、经济工作和外事工作,协助校长处理全面工作。
三、调整副校长岗位分工,设立分管研究生教育等工作的副校长岗位,其主要职责为:分管研究生培养、协管学科建设等工作。
四、在学校范围选拔常务副校长一名,选拔、增补分管研究生教育等工作的副校长一名。
五、副校长基本任职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思想敏锐。
2、管理及协调能力强,熟悉学校相关工作,有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突出。善于学习,不断进取,思路开阔,创新意识强,具有把握学校全局的能力。
3、能全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和民主作风。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基础广泛,在学校骨干群体中的认可程度高。
4、常务副校长人选须担任副校长或相当职务两年以上,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副校长人选须在正处级及以上领导岗位工作或曾工作两年以上。
5、符合干部知识化、年轻化要求,担任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
六、选拔程序:
1、召开由全校中层(含调研员)及以上干部、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人大、政协代表、民主党派主委、侨联主席、两院院士、教代会常委、重点科研基地负责人和离退休的原校级领导等参加的推荐(自荐)大会进行推荐(自荐)。
召开推荐(自荐)大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学校配合上级组织部门按任职条件对推荐和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3、召开党委常委会确定考察人选;
4、学校配合上级组织部门对被考察人选进行测评、考察;
5、召开常委会确定常务副校长、副校长拟任人选;
6、对拟任常务副校长、副校长人选公示一周;
7、报教育部审批任命。
附件:“常务副校长、副校长人选推荐(自荐)表”
中共东南大学委员会
2005年3月8日
主题词:选拔 增补 副校长 通知
抄送:各校区,各院、系、所,各处、室、直属单位,各学术业务单位
东南大学党委办公室 2005年3月8日印发
附件:
常务副校长、副校长人选推荐(自荐)表
岗 位 被推荐(自荐)人情况
姓 名 单 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职称 现任职务
常务副校长(正厅级)
副校长
推荐(自荐)单位或个人署名:
附:
一、选拔常务副校长1名;选拔、增补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1名。
二、常务副校长、副校长基本任职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素质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思想敏锐。
2、管理及协调能力强,熟悉学校相关工作,有较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突出。善于学习,不断进取,思路开阔,创新意识强,具有把握学校全局的能力。
3、能全力投入学校管理工作,具有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和民主作风。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群众基础广泛,在学校骨干群体中的认可程度高。
4、常务副校长人选须担任副校长或相当职务两年以上,副校长人选须在正处级及以上领导岗位工作或工作过两年以上。
5、符合干部知识化、年轻化要求,担任博士生导师,年龄一般在50岁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