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校内津贴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5-03-30浏览次数:14

通 知

为进一步关心教职工生活,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加快学校的发展。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我校参照江苏省《关于调整归并省级机关工作人员地方性津补贴部分项目与标准的通知》的办法全额自筹经费给学校支付经费的在职在岗教职工及原由学校列支经费人员调整校内津贴(2)、增加离退休(含内退)人员生活补贴。

全校离退休(含内退)人员新增生活补贴已先于在职人员发放,现就学校支付经费的在职人员调整津贴通知如下:

1、参照省级机关标准给我校在职在岗聘任且考核合格的正式教职工增加校内津贴并入校贴2,与考核业绩挂钩。

2、此次新增的在职在岗教职工的校内津贴从2004年10月1日起执行,2005年4月上工资单,补发款将于近日打入个人的银行卡。

另外:非学校财政承担的校内承包、独立核算单位则可根据自身财力许可参照学校的实施办法执行。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0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