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东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5-04-05浏览次数:41

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东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各有关单位:

为了推进我校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积极培育教学改革成果,学校将组织2005年各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申报工作,希望各院系认真组织申报。

具体日程安排如下:

1.发布指南:(4月初)学校发布200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指南。

2.组织申报(4月初—5月10日):各院(系)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1)申请者在认真阅读研究项目申请指南及有关文件(见附件)的基础上,填写项目申请书一式2份交所在院系。

(2)院(系)对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由主管教学的领导签署意见后,集中报送教务处教研科。

3.项目审批:教务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是否立项。教务处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及投票结果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填写《东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认定书》,并根据项目认定书内容,形成立项和研究经费分配方案,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发文公布。

 

附件:

1、东南大学200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指南

2、东南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及管理办法

3、东南大学多媒体教学软件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

4、东南大学“十五”教材规划立项评审办法


注:以上各类附件及相应表格可从东南大学教务处教研科网页下载。

网址:http://jwc.seu.edu.cn/jyk

联系电话:83792666

二〇〇五年四月一日

附件1:

东南大学2005年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指南

东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设立,旨在推进我校教学改革和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建设“综合性、研究型、开放式”世界高水平大学的奋斗目标。教改研究项目应以先进的教育思想、教学观念为指导,从学校的专业结构、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培养模式、学生的知识能力结构等各方面的研究出发,全面系统深入地进行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包括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等各方面的研究探索。2005年拟设立的教改项目分为如下几类。

一、综合类

此类项目可围绕我校创建一流研究型、综合性、开放性大学这一主题,借鉴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的办学实践与经验,对我校办学规模、层次结构、人才培养模式、专业与学科结构等问题进行研究、探索与实践;可以结合国家政治、经济、教育发展形势,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规模、人才质量、地域分布、现存问题等方面进行综合的调查、分析和研究;可以围绕素质教育、创新教育、终身教育等教育理念进行理论研究,探寻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一些规律;还可以对学校教学改革和创新教育的实际效果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价。为学校深化教学改革提供科学、合理的依据、建议或方案,以供学校决策参考。

申请此类项目应在教学改革方面有一定的研究和实践基础,有教学、科研能力较强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与的研究队伍,研究人员组成应当有较合理的学科互补性。

参考选题如:

1、研究型大学高素质人才培养模式、途径和方法的研究;

2、综合性大学学科建设与专业建设的关系研究;

3、研究型大学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功能的整合与集成研究;

4、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面临的挑战与对策研究;

5、高等工程教育与国际接轨的研究与实践;

6、大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质教育的探索与实践;

二、专业教学改革类

此类项目应以宽口径学科大类为研究对象,以学科和专业建设为重点,参照、比较国内外知名大学相关学科、专业的课程结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结构调整、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等进行总体的改革、规划与研究,旨在创建我校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推进精品课程(群)的建设。

申报此类项目应有一定的改革基础,要注意可操作性、继承性和前沿性。

参考选题如:

1、东南大学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的研究;

2、东南大学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研究;

3、各学科大类课程平台的整合优化研究;

4、某科类创新型人才成长规律的探索;

5、某科类实践教学体系改革研究;

6、东南大学巩固优势学科、发展新兴专业的研究;

7、加强校企结合,巩固和扩大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研究:

三、课程建设类

此类项目主要面向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和具有特色的专业主干课程。可以对这些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设施的建设与改革进行综合研究;也可以就其中的某一方面(如研究性学习、师生互动、考试改革等)进行专题研究;鼓励申请者进行课堂上如何实施创新教育的研究;也鼓励申请者对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情况进行调查与分析。

申报此类项目应有较具体的教改思路、稳定的教师队伍和较强的学科依托。经过项目研究与探索,能形成鲜明的教改特色和课程优势,课程教学质量明显提高。

四、教学管理类

此类项目应以教育科学和管理科学为基础,遵循教育教学和大学生成才规律,以培养高素质、多样化、创新性人才为核心,以有利于发挥学生的个性、有利于调动广大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宗旨,抓住制约教学改革深化的关键问题,探索高等教育教学管理的高效率运行机制,为学校决策提供科学的可操作的依据。

申请此类项目需有一定的管理实践基础,同时还须有一批比较精干的管理骨干。

参考选题如:

1、综合性大学教学运行模式与管理机制研究;

2、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现代化的研究和实践;

3、东南大学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的完善;

4、东南大学教学质量管理、评价与保障体系的研究;

5、校、院(系)二级教学管理的研究与实践;

6、考试制度及考试方法的改革与研究;

7、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研究与实践;

8、实验教学、实践教学管理的研究与探索;

五、多媒体教学软件类

此类项目包括网络课程、多媒体课件、精品电子教案、仿真实验软件、仿真实习软件等形式,其对应课程须为教学计划中的公共基础或专业基础或专业主干课程,或能实现其它教学需求,其基本要求是:与课程建设结合紧密,教学内容组织和形式有新意,能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地使用多媒体技术;内容丰富、表述清楚、形式多样、有启发性,有试题库和学习指导系统;软件运行可靠,便于后续开发和完善。网络课程还须配合学校教学平台实现交互式教学、答疑、讨论和测验等功能,并在教学内容、组织形式、指导方式和考核方式等方面有创新。

六、双语教学类

此类项目旨在推进我校双语教学课程的实施,探索提高双语教学效果的方法。此类项目申请者,应当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外语水平。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对国内外同类教材进行比较研究,对授课方式和手段、考试方法等进行研究和改革,以利于提高教学效果。

七、教材建设类

此类项目旨在进一步加强我校“十五”期间教材建设与改革工作,鼓励教师编写适应21世纪教育发展和改革需要、反映国内外先进水平、具有我校学科优势和特色的高质量教材并逐步形成有东南大学特色的教材体系。我校“十五”规划教材实行滚动建设机制,在“十五”期间每年组织教材申报和评审,使教材建设工作与教学改革、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紧密结合,把符合条件的教材选题及时列入建设规划。

八、特殊项目与其它项目

特殊项目主要为国家级、省部级重点教改课题相配套而设立,或者与教育教学有密切联系,如近代著名教育家的教育思想、教学方法等研究,大学生心理健康调查和心理建设问题等项目。

项目指南中尚未涉及,但具有较高研究价值的项目经评审也可立项。

上述各类项目将按高水平、强支持的原则予以经费资助,其成果形式可以为研究报告、论文、方案、教学软件和教材等。

 

附件2:

东南大学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东南大学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立项管理工作,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研究工作,更好地培养新世纪高素质的创新人才,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立项原则

第二条 申请立项的项目应符合以下原则:

1、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研究成果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前瞻性。

2、有突出的创新意识和较大的改革力度。

3、符合高等教育教学发展规律,对深化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积极作用。

4、有明确的研究目标、清晰的研究思路、整体的研究方案设计、明确的预期成果和合理的经费预算。

第三章 选题申报

第三条 学校一般每年6月根据总体改革与发展目标公布校级教学研究课题指南,自项目指南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课题申报,9月中旬组织评审。

第四条 各院(系)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选题申报工作,并由项目申请人填写《东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第五条 申请人所在的院(系)须对申请书进行全面审核,对申请人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研究条件等方面签署明确意见,并承担信誉保证。

第四章 评 审

第六条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在集体评议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确定是否立项并形成书面意见。参加评审工作的评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凡涉及与自己有关的项目,一律采取回避措施。

第七条 经评审确定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对国家、江苏省及学校的教育改革与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指导意义;

2.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对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教学改革具有较大的作用;

3.能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提供理论依据和科学论证;

4.预期能取得较好的效益,研究成果具有应用和推广的价值;

5.项目论证充分,攻关目标明确,研究计划切实可行,研究方法科学,经费预算合理,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各项基本条件。

第八条教务处根据评审意见和投票结果,通知有关项目负责人填写《东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认定书》,并根据项目认定书提交成果内容,形成立项和研究经费分配方案,报主管教学的校长审批。

第九条 立项及研究经费方案报主管校长批准后发文公布。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条 本科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所资助的经费是东南大学用于教学改革研究的专项资金,由学校专款下达。

第十一条该经费主要资助下列几项内容:

1、教学改革研究课题;

2、专业建设;

3、课程(群)建设;

4、网络课程建设;

5、教材建设;

6、实验教学改革与建设。

第十二条 项目经费一般分2~3次下拨,项目认定书签订后,即可下达第一期资助经费。对研究周期超过一年的课题,要求项目负责人每年按时将《东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报送教务处,经教务处批准后下拨第二期经费,不按规定报送的,将停拨下期的经费。其余经费均在项目验收或鉴定时拨清。

第十三条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经费的开支管理。

第十四条 资助经费开支范围限于:

1、调研、差旅费;

2、文献资料的购置、复印、编印、翻译等;

3、组织必要的中小型会议等;

4、教学研究论文出版费;

5、成果的鉴定费。

资助经费不得用于与完成课题研究无直接关系的开支。

第十五条对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或自行终止研究工作的项目,将停止拨款,并追回已拨出的款项,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下一年的教学研究课题。

第六章 管 理

第十六条教务处教学研究科负责教学研究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研究周期超过一年的项目,应按时提交项目中期检查表(并附该年度所取得的阶段成果),由所在院(系)或单位签署意见,报送教务处教学研究科。

第十八条项目进行中需对研究计划、主要人员作重大调整、变更或有其它重大变化的,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告,所在单位签署明确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调整、变更或终止课题执行,违反者将撤消其承担的课题,追回已拨的资助经费。

第七章 鉴定和验收

第十九条凡接受学校教学研究经费资助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均应在项目完成之后进行结题验收或鉴定。

第二十条结题验收会由教务处主持,或由教务处委托项目所在院(系)主持。申请验收的项目须完成下列几项工作:

1、完成《东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认定书》所规定的各项任务;

2、提交《项目研究总结报告》(含反映项目成果的附件材料),

内容包括:

1)项目的总体建设目标

2)主要的改革措施及具体实施情况;

3)理论水平、实践效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4)项目的特色及创新情况;

5)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工作方向。

3、填写《东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

4、项目所在院(系)主管领导认真检查项目完成情况并审查相关材料,在《东南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中填写院(系)意见。在此基础上确定验收组专家名单及验收时间。

5、验收组专家一般不得少于5人,专家人选由项目所在院(系)提出建议名单,由教务处核定。

6、验收会召开前一周内,项目组须向教务处提交《东南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表》及《项目研究总结报告》,由教务处审核,不符合要求者,将不予验收。

第二十一条学校资助经费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项目完成后必须进行成果鉴定。鉴定会由学校主持,鉴定程序与验收程序基本相同。填写的表格为《东南大学教学研究成果鉴定书》。

第二十二条鉴定会专家组由校内外同行组成,一般不少于5人。鉴定组专家应本着科学的精神,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课题申请书应达到的目标,对成果提出客观、公正、全面的鉴定意见。

第二十三条 验收或鉴定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完整的项目研究材料一套(含项目申请书、项目认定书、项目研究总结报告、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报告、结题验收表、研究成果鉴定书等),送交教务处存档。

第二十四条 凡验收或鉴定不合格或未完成认定书任务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写出书面说明并制定延期方案,由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

第八章 成果的推广和评奖

第二十五条 对教育改革与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与效益有重要意义的教改研究成果,学校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加以宣传和推广。

第二十六条对促进教育决策和管理科学化以及制定有关教育政策具有理论指导和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项目负责人和主管部门应主动、及时地向有关决策机构和部门推荐,促其采纳应用。采纳应用率作为评价研究成果社会效益的重要标志。

第二十七条 学校不定期召开教学研究课题成果报告会,及时发布研究成果信息,开展学术交流,促进优秀教学研究成果的传播与推广。

第二十八条 学校一般每4年举行一次优秀教学成果评奖活动(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未尽事宜将另行制定具体办法和措施。

第三十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教务处。

 

(注:本年度课题申报、评审工作提前进行,具体时间以《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东南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为准。)

附件3:

东南大学多媒体教学软件建设项目的管理规定

一、指导思想

结合专业、课程、教材的改革与建设,实施精品战略,规划与立项相结合,建设与使用相结合,强化多媒体教学软件建设,并在教学中大力推广应用,促进教学方法的改革和课程体系的优化,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改善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二、基本要求

1、立项条件

多媒体教学软件建设立项一般应对应于教学计划内的公共基础课或主干专业基础课或主干专业课,或能实现其它教学需求。并符合以下条件:

1)与学校已经立项的项目内容不重复。

2)申请人近两年中未有被中止的校级教改项目或课程建设等教学建设项目。

3)申请人一年内没有调离学校等可预见的人事安排。

4)没有可以直接应用的适宜的教学软件。

2、建设目标

多媒体教学软件建设立项的建设目标为:开发教学软件(网络课程、多媒体课件、仿真实验实习软件及其它教学软件等)并在教学中的应用。

具体要求有:

p>1)、在学校的网络教学平台上使用交互教学、答疑、讨论和测验等功能,并在教学内容、组织形式、指导方式和考核方式等方面有创新。

21)开发完成教学软件(网络课程、多媒体课件、仿真实验实习软件及其它教学软件等):

(1)提供较完整的网上课程学习包,课程的教学内容组织和形式有新意。

(2)合理地应用多媒体技术,教学内容精练、表述准确、形式生动、演示逼真、有吸引力,能显著改善教学效果。

(3)有相对完善的习题库和学习指导系统。

(4)软件设计开放、运行可靠,并便于后续开发和完善。

实践教学仿真软件则应能结合实景录像、配以实习基地三维场景和生产动作过程三维动画模拟,进行实习基地与实习内容图文解说。

3、项目分类

立项分重点建设项目、一般建设项目和深化建设项目。

1)重点建设项目

此类项目一般与学校第一层次、第二层次精品课程建设项目同步进行,建设期一般不超过2年,要求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一般建设项目

此类项目建设期一般不超过1年,要求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3)深化建设项目

在上述两类项目的基础上,经校专家组评议为优秀的项目可申请继续进行深化建设,其深化要求有:(1)与课程建设与改革结合的更紧密;(2)在教学设计、软件的艺术性等方面有进一步的突破;(3)总结进行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应用与实践的经验,并公开发表有关研究成果。

三、立项程序

1)由各院(系)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择优推荐。机关人员的立项申请,应结合院(系)的教学实践,通过相关院(系)向教务处申报。

2)经院(系)负责人审核并签署意见的申请材料在规定的期限内报送教务处。

3)初审通过后,组织校多媒体教学软件建设专家组进行评审、筛选。

4)汇总专家评审意见,拟定立项名单,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经费支持

1)网络课程的建设经费按下列公式计算:

×单位经费

其中:h为该门课程的学时数;

k为该门网络课程制作的难度系数,取值范围为0.8-1.2;

单位经费本年度暂定为1万元。

2)其它立项项目的建设经费参照上述公式计算。

3)不能参照上述公式计算的立项项目由专家组讨论决定。

4)深化建设项目的建设经费根据深化建设的具体情况另行追加。

五、项目管理

本项目依据《东南大学教学改革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附件4:

东南大学“十五”教材规划立项评审办法

一、立项原则

1、坚持改革,促进发展

  “十五”教材规划选题要更新观念,立足改革。教材建设要反映教学改革的成果。教材规划选题要破除一本书教师教到底,学生学到底的教学模式。教材要适应多样化的教学需要,正确把握新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的改革方向,在选择教材内容和编写体系时注意体现素质教育和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为学生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创造条件。

2、突出重点,保证质量

  “抓好重点规划,实施精品战略”是“十五”期间教材建设工作的重要指导方针,“十五”教材建设仍然要把重点放在抓好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的教材建设;特别要注意选择并安排一部分原来基础比较好的优秀教材、获奖教材、“九五”重点教材及面向21世纪的改革教材修订再版,逐步形成精品教材;要提倡并鼓励抓好体现新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成果的教材,解决教学急需填补学科空白的新教材,要通过专家论证,遴选高水平编者。对质量好、填补学科空白的新教材,要予以奖励。

3、增加品种,合理配套

  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需要,必须扩大教材品种,实现教材系列配套。同一专业的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主干课教材要配套;同一门课程的基本教材、辅助教材、教学参考书也要系列配套。有条件的应做到文字教材与电子教材同时规划、协调发展。同时,为了提高教学质量,也要注意适当安排教学指导书等教师用书的编写与出版。专家组织要从教材配套出发,设计好选题,处理好教材统一性与多样化,基本教材与辅助教材、教学参考书,文字教材与电子教材的关系。

4、依靠专家,择优落实

教材规划在选题时要充分依靠各学科专业(课程)的专家,在调查研究本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建设现状的基础上提出规划选题。在落实主编人选时,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申报、评审确定主编。书稿完成后要认真实行审稿程序,确保出书质量。

二、立项申报要求

1、规划教材、重点教材的申报必须符合立项基本原则,并在规划期间内能出版或交稿。

2、“十五”规划教材立项由专业(课程)主管院、系单位申报(不接受个人申报)。

3、申报”十五”规划的教材必须是反映教学改革最新成果,在本院、系试用过两轮、教学效果良好(新专业除外),并且可在今后三年内落实继续使用的高质量教材。

4、作者必须已开课二年以上,在本门学科有较深厚的基础,有一定的学术水平,掌握教学规律,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了解本学科国内外发展动态,有较好的文字功底,有勇于创新的精神。

5、各院、系都应重视教材编写队伍的建设,既要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作用,也要创造条件加强对中、青年教师的培养,鼓励一批有教学经验的、勇于开拓的中青年骨干教师编著和参加编写教材。

6、学校鼓励、支持我校教师积极编写“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适应专业调整、新设课程急需教材以及双语教材,此类教材将优先给予”十五”规划立项。

7、省级和校级的品牌专业、特色专业必须有一定数量和质量的教材立项申报。

8、除文字教材外,音像教材、各类电子与网络教材也可单独申请立项。

9、讲义的编写也应列入各院、系教材建设规划并按年度申报计划。

三、评审办法

1、校级规划的重点教材立项由各院、系主管教学的副院长或系主任组织院、系教学工作组讨论确定后推荐。

2、学校有关职能部门汇总院系推荐项目申报材料,提出校规划教材、重点教材立项的初步方案。

3、校教材建设组专家对各院系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投票确定校规划教材选题,经主管教学校长批准后向全校发文公布。

4、“十五”规划教材的选题将实行中期筛选制度。任务不落实,质量不合要求的将予淘汰;符合立项基本原则,讲义完成质量高,使用效果好的可申请补充立项。

5、部委规划教材、重点教材及国家级重点教材按部委及国家有关规定组织申报。

四、滚动建设机制

1、在每年进行检查的基础上,对于达不到规划要求的教材建设项目将及时淘汰,停止支持。

2、每年3-6月份在教改立项中组织申报,把符合条件的教材选题及时列入建设规划。